关于做好2009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关于做好2009年扬州市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苏教师﹝2009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我市中小学教师施教水平和执教能力,不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效益,结合全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实际,今年将继续集中组织开展新课程师资培训工作。为切实提高培训工作组织化程度,提高培训质量效益,现就2009年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培训项目

2009年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项目主要有:骨干教师研修(幼教、英语学科)、名师大讲堂、中学校长培训、青年干部培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中学新课程学科培训、中小学班主任培训、新教师培训、职教专业课教师理论与技能培训、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等(详见附件)。

(一)名师大讲堂

结合骨干教师菜单式培训的持续深入推进,全年拟开设名师大讲堂10期左右,采用暑期培训与平时培训、现场培训与网络培训、本地名师与外请专家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培训活动,培训主要围绕教育理念、有效课堂、教科研等方面开展,不断创新培训形式、扩大培训受益面、提高培训质量效益,不断提高广大中小学教师的课堂教学效益和教科研水平。

(二)幼教、英语学科骨干教师研修

针对我市幼教、英语学科高层次名师缺乏的实际,为加快全市幼教、英语学科领军人才的培养步伐,拟举办全市幼教、英语学科骨干教师研修班,选拔培养全市150名左右(幼教50名、英语100名)幼教、英语学科市级骨干教师。通过聘请专家作专题报告、进行课堂教学有效性研讨、开展课题研究、撰写教科研论文等,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研究型教师,打造出一批在市内外有较大影响的省、市特级教师,带动全市幼教、英语学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有效提升。

(三)中学校长培训

拟培训中学校长100名左右。围绕教育现代化与学校发展、学校质量管理、学校特色建设、学校文化与和谐校园建设、课程建设、队伍建设等,结合2009年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的开展,采取成功者引领、交流研讨、案例分析、读书进修等方式,旨在进一步提升校长在新课程、新高考背景下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学校办学质态。

(四)青年干部培训

拟培训教育系统青年干部50名左右,培训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安排在暑期,主要内容为管理理论辅导、校长经验介绍和交流探讨等;第二阶段安排在下学期,主要内容为实践锻炼和个人管理能力展示。旨在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年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青年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能力,加快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步伐。

(五)班主任培训

继续依托省教师教育网及省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实施班主任网络培训工作,计划于910月组织1400名中小学班主任开展班主任网络培训;暑假将组织100名左右市直学校骨干班主任开展集中培训,重在提升新课程背景下班主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班主任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心理素质和工作研究能力。

(六)心理健康教育培训

拟联合市卫生局、扬大教科院开办第六期学校心理健康骨干教师培训班和心理健康教育专业证书班,培训中小学心理健康骨干教师300名左右,培训采取网上远程辅导、个人自学与集中面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旨在进一步提升心理健康骨干教师的专业素养,加强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七)新教师培训

拟组织培训市直学校新上岗教师100人左右,培训周期一年。培训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学工作及班主任工作常规、教材解读、名师成长经验分享等。采用集中研修(专家讲座、示范教学观摩、互动交流等)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提升新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适应能力。

(八)中学新课程学科培训

 拟集中组织全市初、高中各学科5000名左右教学骨干进行分学科专题培训。主要包括新课程实践能力提高培训、新任高三教师新高考复习研修、艺体教育骨干教师培训、教育科研骨干培训、新教材使用培训等。采用专家讲座、示范课观摩研讨、互动交流等形式,通过教材解读、有效教学研讨和优秀教学案例分析,进一步更新教师新课程教学理念,提升教师课堂教学能力,提高教学质量效益。

(九)网络与信息技术培训

配合“数字化校园”创建工作,拟培训学科骨干教师60人、网馆人员60人、图书和实验室管理员100人,培训的主要内容为有关“数字化校园”平台、应用软件的知识与技能,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操作技能,通过培训,进一步加强校园网络安全保障,进一步发挥校园网络服务教育教学的作用,确保“数字化校园”创建成功。

(十)职教专业课教师理论与技能培训

为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促进学校与业企零距离对接,拟组织全市职业学校30名校长和400名教师走进企业,分别进行企业文化、制度、管理的学习和顶岗实践。同时,对遴选的百名优秀“双师型”教师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并组织进行技师技能等级考核,鼓励有技师等级证书的教师参与高级技师等级考核,努力提高专业教师的专业技能水平。

二、培训工作要求

(一)加强培训制度建设

加强培训组织制度建设,强化校长作为教师培训工作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形成上下贯通、协调一致的组织保障体系。加强培训管理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和《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等各项省、市教师继续教育规定。加强培训审查制度建设,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教师和校长培训,应获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并通过培训方案的审查,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学校一般不得组织教师参加社会机构组织的有偿培训。加强培训评价制度建设,教师参加培训情况作为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学校年度综合考评、校长和教师个人年终考核、岗位聘用和职称晋升的重要内容。

(二)加强培训机构建设

省教育厅将在现有中小学教师省级专业培训机构的基础上,组建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工作专家委员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省教师、校长培训工作进行研究、咨询和指导,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和工作建议。市教育局将成立扬州市教师培训中心,负责全市教师、校长培训工作的业务管理,承担全市教师、校长培训有关项目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有关文件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县级教师培训机构的领导,整合县级教师培训、教科研、电教等资源,形成县级教师研修中心,加强县域内教师和校长培训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服务。

(三)落实培训保障条件

加大培训经费投入。各地要落实好省政府关于教师培训经费的有关规定,设立师资队伍建设专项经费,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示范作用,保证中小学教师的培训需要。培训经费应与各地经济和教育事业的发展同步增长。

加强培训资源建设。进一步利用好省、市中小学教师、校长培训专家资源库和市骨干教师菜单培训资源库,加强教师、校长培训优质网络资源建设,为各地各学校组织教师培训和教师自主学习提供有效帮助。

三、培训组织管理

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和当地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面完成省、市级培训任务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切实制订行之有效的县级教师培训计划,依托县级教师培训机构认真组织实施县级培训。

市直各学校要认真安排好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确保人员落实、经费落实、时间落实,提高参培率和培训实效。要围绕新课改,认真制订校本培训计划,组织全体教师开展以提高教师施教能力、提升课堂教学效益为重点的校本培训,并结合校本培训的开展,深入推进2009年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各学校校长要有效引领学科备课,各级骨干教师要有效开展示范教学,所有青年教师要积极参加教学设计评比活动。

各地、各学校要配合区域教育现代化创建进度,加强教师学历提升工作力度,有条件的地区应举办报考教育硕士教师的考前培训班,切实提高参考率和录取率。

各培训机构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制订各类培训项目的详细方案,精心安排培训内容,不断改进培训方式,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培训管理,制定行之有效的考核管理办法,努力提高培训质量;要加强与各县(市、区)教育局和中小学校的联系,及早发出培训开班通知,及时沟通培训信息;要树立服务意识,关心学员,为他们提供周到的服务,帮助解决学习和生活上碰到的困难和问题。

 

 

附:扬州市2009年中小学教师市级培训项目一览表

 

                   扬州市教育局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点此在新窗口浏览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