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教育局文件
扬教师﹝2009﹞11号
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万名青年教师
优秀教学设计评比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教育质量效益推进年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引导广大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进一步熟悉教学业务,规范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法,培养教学能力,提高教学水平,努力提高有效课堂教学能力,不断提升课堂教学效益,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万名青年教师优秀教学设计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书面(或电子)原始材料评比;
2.青年教师现场教学设计决赛及学科备课公开展示活动。
二、参加对象
全市35周岁以下的中小学、幼儿园青年教师,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在县级复赛优胜者中推荐产生,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活动形式
青年教师教学设计书面(或电子)原始材料评比分幼儿园、小学、中学三个组开展。由参与活动的青年教师提交2009年2月至6月期间教学设计的过程性、纪实性资料,尽可能突出原汁原味,切忌修饰、造假。教学设计资料和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2)请于
青年教师现场教学设计决赛及学科备课公开展示活动的参加人选根据过程性资料评比情况确定,活动采用命题设计、公开备课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与活动的青年教师根据指定的课题现场撰写教学设计,并开展集体备课公开展示活动,市教育局将聘请专家评委现场点评,组织部分骨干教师观摩学习并参与互动。活动将根据过程性资料评比、现场教学设计和现场公开备课情况,综合评比确定一、二、三等奖。
四、活动时间
青年教师教学设计资料评比时间为
幼儿园、小学组现场活动拟安排在2009年秋学期进行,活动安排另行通知。
五、活动要求
举行万名青年教师优秀教学设计评比活动是进一步深化新课程改革,全面落实教育质量效益推进年各项要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按照《关于在全市组织实施2009年度师能建设“百千万工程”的通知》(扬教师﹝2009)3号)要求,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活动,引导青年教师向课堂要质量,向教科研要效益,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扬州市教育局
二OO九年七月三日
注:市直学校参加现场展示活动人员由市教育局根据过程性资料评比情况确定,市直各学校需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