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0年全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扬教师〔201010

 

关于举办2010年全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进一步提升骨干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和素养,进一步促进骨干教师专业再发展,全面完成教育质量效益提升年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教育质量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做好扬州市中小学教师2010年暑期培训工作的意见》精神,经研究,决定于814日分两期举办全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一期:全市中学在职省、市级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第二期:全市中学在职中青年教学骨干(培训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结合2010年开展的骨干教师评选、运河杯论文大赛等活动,围绕骨干教师专业再发展、教科研能力提升、有效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主题进行培训。

三、培训形式

培训采用专家集中讲授、个人读书自学、集体研讨、互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聘请教育领域国内知名的教授、学者以及来自一线的校长和教师进行讲学和辅导。

四、报名组织

培训时间与地点:第一期,813日,扬州石塔宾馆(扬州市文昌中路590号,可乘209122633路公交车到石塔寺站下),请参训学员携带身份证于731日下午4点后报到,市区学员可在81日上午8点前报到。第二期,824日,江都进修学校,请参训学员于82上午8点半前至江都大酒店报到(江都公交车站西门对面),需要提前一天报到的学员,请携带身份证于81日下午5到江都大酒店报到。

学员报到时须缴纳培训费360/人,主要用于场租、专家讲课和管理支出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另缴。培训、交通、食宿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和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处理。

各地、各学校须于723日前将《报名名册》(附件2)发送至市教育局师资处电子信箱:87361109@163.com,并通知学员按计划准时参加培训,凡因故不能参加培训的人员,须提前向市教育局履行请假手续(附学校出具的函件及有关公务活动证明材料)。

五、考核管理

1. 所有学员必须全程参加培训的全部活动,认真听讲、积极思考、踊跃互动。

2. 学员在培训前须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进行深入思考,形成12个问题带至培训班交流讨论。

3. 培训结束后,所有学员须根据培训内容,完成一篇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体会文章,并于815前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集中发送至市教育局师资处电子信箱。

4. 各地、各学校培训活动的组织情况将及时公布,并作为今后对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综合考评的依据之一,学员参加学习和撰写文章的情况将及时反馈至学校,并记入市教育局培训业务档案,作为今后教师评优评先、晋职晋级的依据之一。

 

附件:(略)

      1.2010年全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名额分配表

      2.2010年全市中学骨干教师高级研修班报名名册

 

                                        

扬州市教育局

                            〇一〇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