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
食堂食品原辅材料2019—2020学年招标公告
为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确保原辅材料采购质量,进一步降低采购环节成本,根据扬州市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制定的《市直学校食堂原料采购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拟对食堂食品原辅材料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及服务期限
1.粮、油类(大米、面粉、杂粮、非转基因调和油、鸡蛋等)
2.猪肉、冷冻制品类
3.蔬菜类
4.豆制品
5.水果
6.家禽和牛肉羊肉类
7.干货调味品类
8.淡水鱼虾类
以上项目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供应商可选择单项或多项投标(多项投标时应分别提供标书)。
服务期限 2019年8月31日—2020年7月30日
二、食品质量要求
1.大米、食用油、面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大米为上年度的稻子,三级粳米;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且符合食用植物油国家标准;
2.猪肉、牛肉、鸡鸭鹅、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肉提供每日一检的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3.豆制品及其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标志;
4.禽蛋、鱼虾类、蔬菜必须保证新鲜、绿色、无公害,且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
5.其余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并能提供有效质检报告。
三、投标单位资质要求:
1.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内页复印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食品生产及经营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可开具正式发票。
5.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完善的供货服务、能够提供临时或特殊保障供给。
6.代理商需取得授权书,由授权单位出具明确期限及项目范围的证明。
提供以上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同时评分标准中资质项和业绩项原件备查。
四、投标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根据市场均价结合本单位自身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让利报价。投标单位不得出现恶意报价,对涉嫌恶意报价的投标单位一票否决。具体报价评分细则见附件。
五、评标办法、评分标准:
1.评标。
①评标组织。
评标工作由学校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评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职责。
②评标方法(详见附件)。
③评标程序。
A、投标文件初审。
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B、评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照得分高低顺序对中标候选供应商进行排列,其数量根据采购需要确定。
2.开标。
学校将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公开开标,参加开标的专家须签名。
3.定标。
(1)投标方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和理解本招标书,若对本招标书任何内容有疑问,应在投标前三日提出,招标方定于2019年8月21日前书面澄清。
(2)投标采取暗标的方式进行,投标者将投标报价或报价让利、联系人、联系电话写在投标单上,并盖上骑缝章后提交招标方。
(3)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4)为做到公平公正,招标方在收到投标方提供的密封投标文件后,由学校招标工作小组统一开启标书,审查招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投标文件的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无效投标),对投标单位进行评审。
(5)中标者的确定:综合评标法。
①由“评标小组”确定投标供应商的中标顺序。
②由学校根据投标供应商的中标顺序确定中标单位。
③中标供应商确定后,在学校网站上发布公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发放中标通知书。
六、报价表领取及送标时间:
2019年8月19日至23日下午5:00止,到扬州市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总务处领取报价表,招标方需核对公司资质。
2019年8月25日上午9:30前,将标书(一式三份)送至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总务处。报价表密封,其他资质材料另行装订。
联系电话:15951053808,联系人:曹老师。
学校地址:国展路66号
七、投标保证金缴纳:
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贰仟元,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在递交投标标书时将保证金一并递交,直接打入扬州市京华梅岭中学食堂账户,账号:90190188000044486,开户行: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2.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期满后七个工作日后无息退还。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采购总额的10%—20%)。不足履约保证金金额部分另行补缴。
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A、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投标的;
B、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标地点:学校1号楼3楼会议室
2.开标时间:另行通知(待教育主管部门抽选评分专家后定)
九、其他约定
1.被确定为本次定点采购中标供货商的,应在公示结束后3日内与采购方签订供货合同,逾期不签或弃标则视为自行放弃,由本次招标下一名次替补,依次类推;
2.供货商供货价格需符合中标约定的让利承诺,学校总务处定期采集扬州价格信息网数据,如果扬州价格信息网(http://221.181.158.12:9050/zhuanti/index.aspx)同类商品价格上涨,中标单位要与采购单位协商,经采购单位同意后才可按同等比例上调,如果网站同类商品价格下降,中标人价格应主动按相应比例下调。网站同类商品没有涨价时,中标人不得自行涨价,否则我校有权中止供货合同;
3.扬州价格信息网上个别没有公布价格的品种,按总务处市场调研价格再进行让利后结算。
4.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食堂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食堂正常供应一次的;
(3)中标后被发现价格经常性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
(4)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含病死禽兽水产品及其制品、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扬州市梅岭中学京华城校区
2019年8月19日
附评分细则:
附件:
市直学校食堂供货商招标项目评分细则
供货商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 | ||
项目 |
内 容 |
分值 |
价格 |
1.蔬菜类商品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20%),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取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平均值,让利幅度离平均值最近的投标单位为第一名,得分满分(如与均值接近幅度相同,以让利幅度大的单位排名优先),第二名得分比第一名少6分,依次类推。 2.肉类制品(含冷冻食品、禽蛋等)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每日菜价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让利幅度不小于10%),评分方式同上。 3.粮油类、豆制品类、调味品类价格依据扬州价格通网站(菜篮子粮油价格栏目)提供的商品均价,投标单位竞报让利幅度,商品单价按网站当日市场均价结算,评分方式同上。 4.对于扬州市物价局网站(扬州幸福菜篮子栏目)未提供市场均价的商品,取投标单位报价均价,评分方式同上。个别品种如出现市场价格波动很大,经校方与供货方市场调研后确定商品供货单价(每月中旬调研一次,价格确定后,本月该商品单价不变),并报局党廉办及发规处备案。 5.所有商品单价包含税金、运费等一切费用。 |
50 |
资质 |
1.投标单位注册资本<500万元(1分);500万≤投标单位注册资本<1000万(2分);投标单位注册资本≥1000万元(3分)。 2.投标单位自产农产品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备案可查 (5分)。 3.投标单位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有机食品认证或无公害食品认证(有1项产品获得相关一种认证得2分,累积最高得4分)。 4.投标单位获得政府职能部门食品安全类荣誉表彰(未撤销)(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 5.投标单位获得政府职能部门产品质量类荣誉表彰(未撤销)(区县级1分、市级2分、省级3分、国家级4分,按单项最高得分计入,不累积计分)。 6.投标单位具备独立检验检测相关资质及设备、相关配送设备证明。(4分) 7. 蔬菜类投标单位为农校对接单位得6分,其它品种招投标不需要提供农校对接证明,直接得6分。 |
30 |
业绩 |
1.须出具与投标品种相对应的上一年度销售业绩或纳税申报表(税务部门),年销售1500万元以上的得10分,1000-1500万元的得8分,1000万元以下的得6分。 2.出具上年度与学校食堂食材供货协议,每提供1份协议得1分,满分为5分。 |
15 |
服务 |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方案 。 |
5 |
备注:1.如投标单位最终评分相同,则价格分排名靠前的单位中标。
2.食材招标品种较多,各校可根据各自情况分标段进行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