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梅岭中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扬州市梅岭中学校务公开

实施办法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是依法治教、民主治校、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手段,是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加强廉政建设、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根据市教育局《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和《关于加强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校务公开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通知校务公开,对全体教职工进行职业责任、职业道德、职业纪律的再教育,

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学校工作透明度,牢固树立“敬业奉献”的意识,使群众师德创优和行风建设更上新的层次。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的根本指导方针,坚持

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制度,从根本上引导、激发和保护广大教职工群众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主人翁积极性;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密切学校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保持学校的稳定;促进学校管理科学化,决策民主化,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发展。

    三、工作机制:

1、领导小组:王力耕   刘明高   谢文林   应爱民    

2、实施小组:刘明高             李建栋   佘建中

3、监督小组:谢文林   沈建文   蒋玉林   盛中炎   任光英

四、公开内容:

根据教育局《关于推行校务公开制度的通知》中要求公开项目与内容,结合我校校情实际,我校校务公开的内容包括:

1、学校发展规划与工作计划。

2、教育经费收支情况。

3、基建、大宗物品采购。

4、教职工年度考核。

5、招生编班。

6、教师聘任和收费。

7、人事任免。

8、评先评优。

9、职称评定。

10、临时用工。

11、住房补贴发放。

12、工效挂购、绩效奖金、福利发放。

13、党员发展。

14、干部述职。

学校应该全面公开这些内容,接受民主监督,并听取教职工、学生及家长的

意见,对规定以外的内容,在工作中根据需要可由学校党政决定及时公开。有些具有一定保密性的校务,在校办公会议或校党支部会议上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形式

校务公开有多种形式,我们拟采用如下形式:

1、教职工代表式会或教工大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重大改革方案、财务收支预决算、涉及教职工利益的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方法、教职工福利分配方案、干部评议情况等必须提交教代会讨论、审议和通过。教代会闭会期间,有些重大事项召开全体教师大会投票表决通过。

2、行政办公会及党支部会议。有一定保密性的校务在办公会议或支部会议上讨论或通报。

3、利用校园计算机网络、电视网络和广播等媒体定期向教职工、学生、家长通报有关校务。

4、设立校务公开栏。公开学校有关校务,包括财务收支和收费情况、职务评聘和岗位职任、招生编班情况、培养发展新党员情况、评选各级各类先进(包括学生)等情况。

5、定期召开家长会,通报学校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为保证校务公开工作健康有序进行,要落实好以下措施:

1、落实工作责任。校长为校务公开第一责任人;党组织发挥监督保证作用;校工会全程参与校务公开工作。

2、学校定期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年级、学科组座谈会、青年教工座谈会、女教工座谈会、退休教工座谈会等),多渠道昕取建议,共商学校发展改革大计。

3、设立校长信箱和监督电话。

4、定期做好校务公开工作的总结和考核,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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