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校的整体规划,学校于2007年将老画廊拆除,2011年4月份市教育局党委研究决定,同意梅岭中学修建该画廊,并发批文。经设计、预算和编制,现已确定修建方案。为确保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和合理的修建费用,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择施工单位,现特邀贵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
一、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宣传画廊(长
工程质量:合格
工 期:30天
二、投标内容:
1、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三级以上的工程施工资质(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单位应认真研究图纸,确定最终报价。
5、施工进度计划。
6、施工工程保修书。
三、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单位将投标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于
四、评标定标:
1、评标定标工作在市教育局领导监督指导下,由学校招标领导小组组织进行。
2、评标原则:公平、公开、科学、择优。
3、根据投标函,结合报价单,综合评定,低价者中标。
五、合同的签订:
1、接到中标通知的单位,应按中标通知在规定时间、地点与学校联系签约。
2、合同文书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为依据。
六、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付工程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
扬州市梅岭中学
201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