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在上级工会的帮助指导下,在我校党政领导的积极支持下,经2011年10月22日召开的梅岭中学工会第四届教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我校第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我校上报扬州市总工会审批,扬州市总工会批复文件见扬工组[2011]94号。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工会主席:刘明高
工会副主席:李绍荣
工会委员会委员:刘明高、李绍荣、蒋玉林、蔡强生、徐小平、仇娟、陈翔
经审委员会主任:沈建文
经审委员会委员:王延河、沈建文、钱萌
特此公告
梅岭中学工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