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梅岭中学师德师风建设的基本要求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做学法用法和维护法律、法规尊严的带头人,杜绝在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杜绝性犯罪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三)爱岗敬业,与时俱进。爱校如家,淡泊明志,尽职尽责,教书育人;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积极投身课程改革,增强创新意识,争做“研究型”、“学者型”教师。

   (四)严谨治学,业务优良。树立优良学风及终身学习的观念,刻苦钻研业务,努力提高教学水平;熟悉教育理论,掌握现代化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精通教育教学业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热爱学生,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平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严格管理学生,注重言教,更注重身教;在课堂活动、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活动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不讽刺、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六)尊重家长,团结协作。积极与学生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取得支持与配合;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语言规范健康;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里不穿拖鞋不施浓妆;不准将通讯工具带入教室;工作日不饮酒,严禁进入色情娱乐场所;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不参与赌博和诈骗活动。

   (八)廉洁从教,甘于奉献。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不准借课外辅导之名收取额外费用,不准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