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变《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备课角度反思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李敏

   四变三结合中的第一变,备课的角度要变,要将备教材、备学生、用学生的眼光看教材结合起来,以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结合第一变,反思今天的授课内容《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以下感悟。

一、          成功之处。

因为宪法离学生的生活较远,学生在学校生活中接触较少。所以,在学习时难度较大。为了让学生能够在上课前能对宪法规定的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所了解。我在上堂课结束的时候就为学生布置了一个作业,即课下搜索宪法的相关内容,并且找到宪法所规定的基本权利的内容,以做到初步了解。通过今天的授课,我发现学生的作业完成得很好。我请了几名同学到讲台上,用多媒体展示了自己的作业,学生边操作,边讲解,俨然是个小老师。通过这个活动,不仅使学生初步了解了基本权利,而且还让学生体验到了成就感,达到了意想不到的教学效果。这个活动的设置,充分体现了教师将备教材、备学生和用学生的眼光看教材的结合,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

另外,除了让学生展示自己的作业外,我在选取案例时,也选取了与学生生活联系较紧密的案例。比如,在讲到人身自由权时,我就选取了几名中学生因为要参加元旦文艺汇演去超市买东西,结果遭到强行搜身的案例。这个案例一出示,引起了同学们的兴趣,同学们纷纷为几名中学生合法威权献计献策,同时,也记住了这种做法是对人身自由权的侵害。更可贵的是,学生的献计献策中,有许多非常出色,联系了许多法律常识,真正实现了教学过程的动态生成。这正是由于教师能以学生的眼光看教材,选取了和学生联系密切的案例。

二、          不足之处。

当然,今天的授课也有不足之处。比如,让学生课下搜集资料并且展示,这个活动形式固然是好,但是由于时间的限制,真正能上台展示的人毕竟是少数,大部分人虽然完成了,但没有机会展示,可能会挫伤一部人同学的积极性,所以学生的主体地位体现的可能不是特别的充分。所以,对于活动的形式,我还要进行进一步的探索。

另外,虽然我事前觉得自己充分备学生、用学生的眼光看问题,但是在实际上课的时候,还有一些同学发言不积极,并且好像对于教学内容不是太感兴趣。下课后,我曾找到其中的几个同学,据他们说,他们对法律知识不感兴趣,因为不感兴趣,所以以前的法律基础也很薄弱,上课感觉老师的节奏有些快,跟不上。看来,以后再备课时还要充分考虑到这部分同学,将节奏稍微放慢,并且要想办法调动这部分同学的积极性。我想,只有能调动所有学生的积极性,才能真正的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这也是我今后要积极探索,并希望在不断的教学实践中可以达到的效果。

总之,结合“四变三结合的第一变,备课的角度要变,要将备教材、备学生和用学生的眼光看教材结合起来,以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来看我今天的教学,我的教学既有成功之处,又有不足的地方。对于成功之处,我会继续坚持;对于不足之处,我当积极改进,争取能早日完善自己的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