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扬州市梅岭中学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2015年度扬州市梅岭中学

部门决算公开内容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书本知识与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不断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团队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常识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等德育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德育常规管理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德育工作网络。

(二)学校按照国家统一编制的《课程标准》要求实施教学。

(三)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实施素质教育,进行教育教学改革,开展教育和教学科研,更新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

(四)学校教育教学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使学生在思想情操、知识视野、兴趣特长、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的水准,力求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五)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教研组设组长1至2名,教研组应充分发挥学术职能,同时也应注意发挥一定的行政职能。教研组长负责组织本教研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贯彻落实既定的教学计划,完成学校的各项教学任务。

(六)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负有协调本班级各科的教学工作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教育之间联系的责任。

(七) 学校执行《扬州市梅岭中学教学常规》,抓好备课、课堂教学、作业批改、课外辅导和教学质量检查等管理环节。

(八) 执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组织期中和期末教学质量检测,并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好各学科的毕业升学考试和考查。

(九) 运用自我评价、同行评价、学生和家长评价等方式,组织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活动。

(十)在确保教学高质量的基础上,不断开发校本课程;开展众多学生社团活动,培养学生兴趣和特长,开阔学生视野,丰富学生阅历,为他们的终身发展奠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校长室  办公室  教务处  学工处  总务处。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全面质量观进一步提升。

全面发展——不仅仅以学业成绩论英雄。

面向全体——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得到发展。

全程管理——管控每一个环节,精雕每一个细节。

全员管理——校园流行小红帽。

(二)两校区融合度进一步提升。

1.同步管理。

2.同体培训。

3.同室竞技。

4.同课异构。

5.同台展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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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梅岭中学2015年决算公开

 

第三部分  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计 2589.86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2352.17   万元,为当年从市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239.24 万元,增长  11.14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73.94万元,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165.30万元。

2.其他收入  34.84   万元,为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与上年相比增加  13.20  万元,增长  60.70 %。主要原因是学校取得泰安学校共建经费15万元、节水型学校奖励经费2万元、淮江公路分红0.65万元,及学校食堂结余16.3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0.59万元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 202.85万元,主要为我校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支出总计 2589.86   万元。包括:

1.教育支出 2300.61   万元,主要用于我校在职退休人员经费、办公经费及项目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499.79   万元,增长27.75%。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公用经费及项目经费支出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  177.81  万元,主要用于教师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42.03万元,增长30.95%。主要原因是教师住房补贴基数调整,增加支出总额。

3.结余分配 31.86  万元,为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主要是我校非财政补助结余按规定转入事业基金。与上年相比增加23.54万元,增长(减少)282.93 %。主要原因是今年其他收入总额增加。

4.年末结转和结余  79.57  万元,为单位结转下年的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主要为我校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的校舍维修项目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使用的资金63.27万元及食堂结转经费16.3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本年收入合计 2387.01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2352.16万元,占 98.54%;其他收入34.85万元,占1.46%。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本年支出合计247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737.70  万元,占70.11%;项目支出  740.72  万元,占 29.89 %。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 2352.16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合计增加264.11万元,增长12.4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478.4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支出增加541.82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我校2015年财政拨款支出2478.42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41.82 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增加。

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816.51  万元,支出决算为247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增加拨付人员经费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

(一)教育支出

1.其他教育事务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92万元,主要为扬州市教育局专项拨款,用于教师进修培训、骨干教师和特级教师津贴、中考奖励及城乡互动支出等。

2、初中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638.7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7.80%,增加数主要用于在职和退休教职工增资、校安工程经费及追加公用经费等。

3、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92.50万元,增加数主要用于学校校安工程122.50万元和教学仪器设备购置经费7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177.8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本年无增加数。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校201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7.70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6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07万元、津贴补贴24.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4.10万元、绩效工资670.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6万元、退休费272.32万元、住房公积金93.70万元、提租补贴36.05万元、购房补贴48.06万元。

(二)公用经费270.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87万元、印刷费4.85万元、水费19.89万元、电费33.08万元、邮电费3.43万元、物业管理费51.57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护)费44.71万元、培训费2.49万元、专用材料费7.28万元、劳务费32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478.42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82  万元,增长27.98%。主要原因是今年人员经费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增加。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816.51万元,支出决算为 2478.4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44%。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年度中增加拨付人员经费和校安工程及设备购置经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7.70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467.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7.07万元、津贴补贴24.4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04.10万元、绩效工资670.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6万元、退休费272.32万元、住房公积金93.70万元、提租补贴36.05万元、购房补贴48.06万元。

(二)公用经费270.62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1.87万元、印刷费4.85万元、水费19.89万元、电费33.08万元、邮电费3.43万元、物业管理费51.57万元、差旅费0.07万元、维修(护)费44.71万元、培训费2.49万元、专用材料费7.28万元、劳务费32万元、福利费0.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2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38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26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比上年下降22.69%,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4.26  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购置公务用车 0  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  4.26 万元,完成预算的85.20 %,决算数小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燃油及维修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保险及维修维护费用。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 1  辆。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 0  批次,  0 人次。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2015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0 批次,   人次。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2015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0  个,参加会议  0 人次。

2015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2.29万元,完成预算的 45.80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学校严格控制培训参加人数和规模。2015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13  个,组织培训 56 人次。主要为培训教师教学及科研。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0 万元2014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降低) 0   %。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6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33.5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2.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万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