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红色基因 弘扬宪法精神 争当普法少年

发布时间:2022-08-16 阅读次数:

     为了扎实推进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增进我校师生对宪法的认识,更好地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促进全民守法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市教育局要求,扬州市梅岭中学联合漕河社区,共同开展“传承红色基因 争当普法少年”宣传教育活动。

      伴随着激昂的音乐声,漕河社区党员与梅岭中学学生共同组成的护旗队,迈着坚定地步伐走至护旗台边。全场一片肃静,升旗手振臂一挥,鲜艳的五星红旗舒展开来,在日光的映照下,在现场全体师生、党员、社区工作人员乃至路边行人的注目中,迎风飘扬在社区上空。

     宣誓仪式上,人们整齐站立。在梅岭中学学生代表的带领下,全体宣誓人员庄严宣誓:“我决心忠于宪法和法律,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观念,规范自己的行为......”宣誓仪式旨在提醒在场诸位牢记誓言,恪守承诺,增强宪法意识,履行宪法使命,始终保持对宪法的信仰和敬畏。由学生代表领头宣誓,可以进一步增强大队委们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也可以点带面,推动全校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这对于在社区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学校师生的宪法观念,具有一定的引领和示范推动作用。

    宣誓完毕后,社区党员向同学们赠送青少年法治书籍,现场分享法治小故事,结合日常生活引导孩子们和社区群众了解宪法,遵守宪法。确定12月4日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位“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作为当代中学生,对于尊重宪法、维护宪法、自觉遵守和实施宪法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宪法的生命在于它的普及,为广大民众所知、所掌握。梅岭中学联合漕河社区开展扎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增进了全校师生和社区人员对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的了解,增强了人们尊重宪法、维护宪法尊严的观念。这有利于校内形成法制教育氛围,营造平安和谐校园环境,有利于以青少年带动家庭,将法治宣传、普法教育深入人心,让人们在学法、懂法、知法、守法的基础上,更好地维护自身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