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人事处通知,市教育局在2022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考核中荣获第一等次,我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从20%提升到25%。在原有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经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拟定增补江礼娟等16人为2022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对张春梅等3人给予“嘉奖”。现公示如下:
一、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江礼娟 | 苏 翔 | 李 芬 | 杨国珺 | 吴 月 | 吴 怡 |
余 毅 | 沈小娥 | 张春梅 | 林 哲 | 赵 勤 | 桂小飞 |
葛 鹏 | 董永华 | 谢先运 | 戴 蔚 |
二、“嘉奖”人员名单:
张春梅 | 桂小飞 | 戴 蔚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5月22日起到5月26日止。
在公示期限内,如对以上内容有异议,可向学校纪委反映:0514-87343861。
扬州市梅岭中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