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岭中学市骨干教师课堂教学展示课安排
为了切实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管理,积极营造浓郁的教科研氛围,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学校研究制定如下安排:
一、展示课人员安排:
我校市教学能手、市中青年骨干、市学科带头人以及市特级教师。
二、参与听课人员:全体教师。
三、展示课安排:
第一阶段:展示课对象:我校市教学能手
时间:2013年10月7日至2013年10月25日(共三周)
第六周(10月7日-10月11日):
陆文彬(物理);王 彤(数学);满 滢(语文);李高英(语文),
第七周(10月14日-10月18日):
陈 涛(语文);吴 怡(语文); 刘仲秋(英语);王玲玲(生物),
第八周(10月21日-10月25日):
沈 健(物理);曹国婷(数学);田 云(语文);王 萌(语文)。
第二阶段:展示课对象:我校市中青年骨干
时间:2013年10月28日至2013年11月22日(共三周)
第九周(10月28日-11月1日):
沈 峰(数学);陈 恒(物理);宋爱倩(体育),
第十周(11月4日-11月8日):
樊江琳(数学);马 彦(语文);董永华(物理),
第十二周(11月18日-11月22日):
林 喆(英语);乔 栋(物理);王小勇(物理)。
第三阶段:展示课对象:我校市特教师及学科带头人
时间:2013年11月25日至2013年12月13日(共三周)
第十三周(11月25日-11月29日):
张春梅(语文);戴 蔚(数学),
第十四周(12月2日-12月6日):
经 浩(物理);张 萍(化学),
第十五周(12月9日-12月13日):
鲁向阳(化学);郑 敏(英语)。
青年教师可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据自己工作情况自行灵活听课。
四、听课基本要求
1、35周岁以下青年教师随机听课,每人每周听课不得少于1课时。
2、各青年教师听课须携带并认真写《听课记录》,没有听课记录本的领导请到教务处领取。
3、每次听课不得迟到和中途离开,应至少听完1节课。
五、听课管理
一个阶段结束时,教务处将抽取青年教师的《听课记录》进行检查,并召开部分教师座谈会。
教务处
2013年9月25日
附:1我校各市教学能手课堂教学展示课课表 3我校各市特、学科带头人课堂教学展示课课表
2我校各市中青年骨干课堂教学展示课课表